日期:2023/06/28 11:15作者:佚名人气:
网络世界盛行打赏,那么网络打赏需要缴纳个税吗?
江湖上形成两大门派:“应税派”和“非税派”……争执持续不断。
微信“赞赏”功能升级能否终止这场纷争?
1、2015年3月,微信正式启用“赞赏”功能。微信打赏是否需要缴纳个税成为热门话题。
2、慢慢,江湖上形成两大门派:“应税派”和“非税派”,两派各抒己见。
3、从网络文章数量看,“应税派”明显占据上风,其中不乏一些税干的看法。毕竟罗尔“卖文救女”短期累计赞赏金超过200万元,不纳税是税源流失,导致国家损失。
4、确实,作为互联网的新兴事物,网络打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,在短时间内蔓延至文字阅读、影音视听、聊天社交类等各类网络平台。
5、“你急我不急”,时至今日,“网络打赏“是否需要纳税,还是没有法规进行规范微信打赏功能开通条件,依然处于“无人管”的状态。
6、事实层面,“非税派”占据上风,网络打赏个人所得微信打赏功能开通条件,不需要缴纳个税。
7、2016年腾讯公司发布的《微信公众平台赞赏功能使用协议》,腾讯将打赏行为定义为赞赏功能,并且认为该功能是一种赠与行为。
8、个人之间赠与现金行为,目前受赠人暂无缴税依据,即自然人从另一自然人处取得的打赏收入,暂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9、2018年6月6日,微信“赞赏”功能完成升级,“赞赏”功能变成了“喜欢作者”,读者可以直接打赏给原创文章的作者。
10、“赞赏”功能升级背后,重新定义了整个“赞赏”逻辑,进一步确立了“赞赏”的赠与本质。
1)分离作者与公众号,赞赏的对象明确为作者个人——明确了赠与者和受赠人;
2)公众号通过后台“赞赏功能”,向作者下发邀请,作者接受邀请创建并管理赞赏账户——明确了公众号与作者的关系;
3)赞赏金额将直接进入赞赏账户的微信零钱包,不再支持对公众号的赞赏——避免公众号为非个人情况,或者个人公众号实质服务于公司的情况。
4)“赞赏账户”小程序管理赞赏账户,要求实名注册,每个人(以身份证统计)只能开通一个赞赏账户——保证受赠人的真实性和唯一性。
11、“赞赏”功能升级后,操作确实复杂了,“我就晕了,这个赞赏功能开通整人不是一点点,搞得心脏都不好了。”这是很多人的心声。
12、这就是法律,“赞赏”是“赠与”吗,需要看背后的法律关系。“赞赏”功能升级,其中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厘清了“赞赏”背后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,避免了参与各方的税收风险。
最后的话:“赞赏”功能升级也是一场经典个税筹划案,税收筹划的一个重要方法是构建合理的法律关系(或者说交易关系)。
你从中受到了怎样的启发呢?